Mad Jim
今天又性格了一回,把老闆給炒了。老闆一聽說我要走,急了,把我拉了進辦公室說萬事有商量,工資可以加,福利可以談,然後許諾給我3%的公司股份,並每年增加1%。很誘人的條件,只是,我決定了的事,沒有人可以改變,老闆於是更急了,說我只要一三五來就好了,半天也沒有關系,我只是笑笑的搖搖頭,於是我覺得自己今天很Cool,只是人們通常都把這叫SB。
人們埋頭苦幹努力賺錢,只終結果只是爲了要讓自己爽而已,而我,現在,不爽,所以~
我在想,我是不是太忠於自己的感覺了,大概我至始至終最愛的,只有自己而已。或許我應該爲開源社區工作的,喜歡那種氛圍,可是社區好像是…..木有銀兩的。我覺得自己,還是不太適合這個商業社會,我知道應該是我去適應世界而不是讓世界來適應我這個恒古不變的真理,就如我們是買套子來適應雞雞,而沒有人會改變自己雞雞的大小來適應套子一樣,只是,know it 和 follow it,是兩回事。
於是我回來的路上,腦子裏一片漿糊,迎頭走來一對小賤人,初中玩拍拖玩SM的那種小賤人(我爲什麽忽然會這樣罵人的?奇怪了)。MM:依家去邊啊?(廣東話,意思是:現在去哪裏啊?)我居然很順口又極度莫名其妙的接上一句:去打野戰。我想,如果那小男孩不是小男孩的話,他大概會馬上操起什麽家夥來K我,Maybe~
回到樓下,開門的時候,我忽然想,明年,明年這個時候,哦不,明年的生日,我要找一個女朋友陪我一齊過,嗯,決定了,如果明年這個時候我還是這麽想的話。
我決定,待會和Sam去墮落一下~

握手,兄弟!原来并不是只有我这样的。
Comment by zyyzj — June 22, 2005 @ 2:4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