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幸福是學會控制自己的欲望;
幸福是不拿自己的錯誤懲罰自己;
幸福是不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幸福是不拿自己的錯誤懲罰別人;
當然了,法律沒有規定我們不能拿別人的錯誤懲罰別人(--")
所以理論上我很幸福,因爲這個那個那個這個。
今天開始我決定早上好好練練德語了,超爛;下午Strut、Java的APP和Linux;晚上當然是留給俺的偶像沈從文老先生了,哦,對了,還有不知道英俊於否但倒是挺瀟灑的林語堂老伯了。咦?小子,過得挺充實的嘛,至少計劃上看是這樣的(^^)。
我怎麽又咳嗽了?
【Filed under: 隨想紮記】
【Comments (0)】
